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行动材料报送联系人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2013年5月28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卫明电〔2013〕14号),为确保相关材料及时、准确报送,根据职责分工及业务对口原则,我厅材料收报部门调整为医政处,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传真:020-83805506。
[发布日期] 2013-06-03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计委;年月日;报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