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08〕189号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7-0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招标;职业;考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