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09〕3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珠海、中山、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社保局,省管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拟定了《2009年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7-20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新农;补偿;定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