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12〕25号各地级以上市委及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山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质量,改善山区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决定继续实施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并制定了《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3-06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帮扶;挂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