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专项督查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2〕16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卫监督发〔2011〕95号)、《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2〕3号)精神及广东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我厅决定开展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则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近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评估各地监督监测力量及与饮用水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查找饮用水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进我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更好开展。
[发布日期] 2012-05-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饮用水;督查;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