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山大学等单位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告
[摘要] 粤继医教〔2015〕4号中山大学、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护理学会、省药学会及省健康管理学会: 根据《关于同意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健康管理学会举办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函》(粤继医教〔2015〕2号),现公布2015年中山大学等单位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3项,具体项目可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gdwst.gov.cn)查询(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加强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坚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公益性,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和所授学分等内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取消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资格等处罚。
[发布日期] 2015-04-2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学教育;项目;学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