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2014年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4〕360号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市卫生计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适应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和康复工作的需要,省卫生计生委、省残疾人联合会继续委托省精神卫生中心与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举办2014年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培养一批掌握精神疾病管理、防治和康复基本技能的专兼职精防医生。
[发布日期] 2014-04-02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卫生;培训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