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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5〕44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为加强全省健康促进工作,切实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15号)的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从2015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 2015-02-03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创建活动;创建;健康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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