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6〕17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93号)、省政府《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及医师执业注册的相关规定,为推动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下沉到基层,缓解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现状,现就医师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全科;医师;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