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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关于山西省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通报
[摘要] 粤卫函〔2009〕23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山西省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通报》(卫医政发〔2009〕27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8-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透析;医院;血液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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