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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6〕28号各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见附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1-1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考试;执业资格;护士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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