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4〕139号河源、梅州、汕尾、茂名、肇庆、揭阳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3〕146号)、《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371号)精神,“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并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手术费用进行补助。
[发布日期] 2014-02-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手术;卫生;计生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