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护士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3〕50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全面总结《护士条例》实施五周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联合制订了《护士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3-06-2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护士;条例;护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