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二社等612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的通知
[摘要] 粤爱卫〔2012〕1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爱卫会: 经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对2012年下半年申报的广东省卫生村随机抽查复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二社等612个村创建省卫生村工作已达到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粤爱卫〔2010〕17号),省爱卫会决定授予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二社等612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01-0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爱卫会;广东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