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1〕23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62号)的要求,我厅组织了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于2011年6月23日至7月7日,对我省拟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的医院名单进行了公示。
[发布日期] 2011-07-19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院;器官移植;捐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