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09〕10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9-0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广东省;卫生室;社区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