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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准予开展肿瘤消融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技术、肿瘤热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指定广东省医学会为全省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组织开展了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4-23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机构;临床;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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