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7〕632号汕头、韶关、汕尾、清远、潮州、揭阳市卫生计生局、水务局、环保局: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7〕98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定于5月份开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检查的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5-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督查;卫生;饮水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