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08〕161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教育局,省(厅)直属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医学学术团体: 现将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发布日期] 2008-12-29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学教育;继续;教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