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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09〕84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2号)以及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受理 我厅确定由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受理窗口设在广东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二楼,受理电话020-84469270,技术咨询电话:020-84182137。
[发布日期] 2009-08-29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备案;标准;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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