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受伤流浪女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缝合拆线事件的通报
[摘要] 粤卫函〔2012〕134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受伤流浪女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缝合拆线事件的通报》(卫办医政发〔2012〕5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发布日期] 2012-03-0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德;医疗机构;安国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