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批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等12家医...
转发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
关于开展广东省“名医进基层 健康南粤行...
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2年度适宜卫生...
关于公布我省2012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转发卫生部妇社司关于报送整治“两非”专...
关于严格履行药品交易采购合同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4〕163号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交易行为,现对严格履行药品交易采购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轮药品竞价完成后,各医疗机构要对已遴选报量并成交的品种,首先发起签订三方电子合同。
[发布日期] 2014-05-14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医疗机构;供货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