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继医教〔2014〕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卫生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发布日期] 2014-04-0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学教育;学分;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