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东省妇幼安康工程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09〕4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妇幼安康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指导,按照《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厅指定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等3间机构为我省妇幼安康工程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 2009-07-2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产前诊断;指导;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