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肇庆市水南镇等十五镇广东省卫生镇称号的通知
[摘要] 粤爱卫〔2012〕1号肇庆市爱卫会: 经广东省卫生镇考核鉴定组考核,高要市水南镇、白诸镇、蛟塘镇、活道镇,四会市大沙镇、黄田镇、江谷镇、龙甫镇、罗源镇,广宁县木格镇、排沙镇、洲仔镇,怀集县坳仔镇,封开县白垢镇,德庆县回龙镇等十五个镇在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中,各项指标达到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粤爱卫〔2010〕17号)要求,并在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站上公示,无不同意见。
[发布日期] 2012-02-02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镇;广东省;高要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