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重新认定的公示
[摘要] 根据《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一次认定,3年有效,期满应重新认定”的规定,通过企业申报、区县农委初审,经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部门联合评审,拟重新认定上海正义园艺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
[发布日期] 2010-03-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上海;农业产业化;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