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文】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本市畜牧业生产稳定和畜产品市场有效供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9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对《关于制发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07]190号)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助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规定,本市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
[发布日期] 2012-10-26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动物科学
[关键词] 动物;疫病;资金;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