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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安排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和中国兽医协会的有关培训要求,我中心作为中国兽医协会一级培训机构定于6月1日起举办2016年度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期2天,于6月1日(周三)-6月2日(周四)安排授课。
[发布日期] 2016-05-25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兽医;培训;上海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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