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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农村扶贫线标准的通知
[摘要]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浦东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农村扶贫标准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郊: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闵行区农村扶贫标准由原年人均1800元调整为年人均2200元;远郊:南汇县、奉贤县、金山区、松江区和青浦区农村扶贫标准由原年人均1600元调整为年人均2000元;海岛:崇明县和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农村扶贫标准由原年人均1400元调整为年人均1800元。
[发布日期] 1999-11-2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村;贫困线;标准;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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