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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注〔2008〕19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认证审评中心: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和审批工作,经研究,对全省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3年以上、需要继续配制的品种开展再注册工作。
[发布日期] 2008-07-29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制剂;注册;医疗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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