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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关于举办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函〔2011〕104号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增强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26至28日,在南京市举办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
[发布日期] 2011-09-09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化妆品;培训;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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