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工作的公告
[摘要] 关于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69号)精神,日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进行了有关职能交接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3-10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江苏食药监局;卫生厅;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