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二十五味珊瑚丸的公告
[摘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二十五味珊瑚丸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2〕第032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西藏日喀则地区天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二十五味珊瑚丸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2年10月25日在《新华日报》、2012年10月24日在《苏州广播电视总台生活广播频率》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2-11-20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江苏食药监局;二十五味珊瑚丸;暂停销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