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的通知
[摘要] 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化妆品 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化〔2016〕246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夯实监测工作基础,拓宽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经前期各单位申报、当地监管部门推荐、省局组织专家审核等程序,现认定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等12家单位为首批江苏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职责。
[发布日期] 2016-11-25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院;不良反应;化妆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