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李国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药饮片和提取物调研工作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颈康片...
关于开展药用辅料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9期...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
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颈康片的公示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颈康片的公示 苏药广公〔2009〕第012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颈康片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8年5月7日在《新华日报》、2008年10月16日在《楚州电视台》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8年7月28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
[发布日期] 2009-05-26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