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食通〔2014〕3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3〕2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1-10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乳粉;婴幼儿;配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