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摘要] 根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经本人申请,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审核,决定对赵捷等596人授予执业兽医师资格(南京194人、无锡20人、徐州49人、常州29人、苏州35人、南通22人、连云港25人、淮安26人、盐城57人、扬州62人、镇江11人、泰州44人、宿迁22人),张鹏等192人授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南京52人、无锡11人、徐州20人、常州6人、苏州14人、南通9人、连云港21人、淮安8人、盐城14人、扬州15人、镇江8人、泰州8人、宿迁6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请以上人员于2015年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47号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预约证书领取地领取有关证书。
[发布日期] 2016-02-26 [发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执业;兽医;江苏农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