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洋与渔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苏发〔2014〕1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水平,省农业委员会、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对《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农规〔2010〕2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4-29 [发布机构]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基地;示范;出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