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
[摘要] 沪环保评〔2013〕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国家名录”),强化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规范环评咨询行为,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实施: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按照“国家名录”及本文规定的行业类别和环评分类管理要求,规范编制环评文件,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环评文件等级。
[发布日期] 2013-04-19 [发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评;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