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6-07-17 [发布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心理学(综合)
[关键词] 精神疾病;卫生;精神;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