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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精神障碍诊疗工作的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为加强基层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医师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精神,现将我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精神障碍诊疗工作的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5-04-24 [发布机构]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心理学(综合)
[关键词] 执业;卫生;医师;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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