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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82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审评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保证保健食品注册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国家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保健食品审评专家(以下简称审评专家)的聘用与管理,促进审评
[发布日期] 2011-04-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评;保健食品;专家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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