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规范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依法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的网站进行审核,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电子审批系统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进行受理、审批。
[发布日期] 2008-06-04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互联网;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