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摘要] 食药监办械注〔2015〕511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审评认证中心、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了鼓励我省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我省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我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11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5-12-03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审批;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