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加强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发布日期] 2007-10-19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