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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261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我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现予印发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鉴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颁布前,未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国产保健食品所需样品,应当在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车间生产,其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因此,对于在2005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由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正式受理试验,但在200
[发布日期] 2011-04-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核查;样品;现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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