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大学生(含各类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停伐后富余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发布日期] 2015-12-31 [发布机构] 伊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创业;就业;服务;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