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 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关于“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的部署,决定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发布日期] 2015-09-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培训;承办;初创;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