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为落实国务院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下同),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发布日期] 2015-09-2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折旧;企业;固定资产;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