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92号)点击下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4-11-1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安徽;检查;提取物 [时效性] Effective